女人领着坐上开往霁州的火车。
霁州的天没几天是晴的, 毫无秩序可言,满大街都是地痞流氓,疯起来不要命,出了事谁也不敢管。
谁谁谁走在路上被人捅了几刀这种压根算不上什么新闻。
刚上初中,他开始逃课,打架。他也不愿意呆在那个所谓的“亲戚”家里。
环境是很可怕的一种东西。
——在那种地方,你不动手,就只有被别人打的份。
这种感觉就像有无数双手抓着他,抓着他往下拽。
“所以我……我弟弟在道上混了一段时间,”陆延说,“不良少年你知道吧,就那种。”
陆延又强调:“那会儿他打架还挺厉害的。”
肖珩看他一眼,没说话。
见他不相信,陆延继续强调:“是真的厉害。横空出世,打出一片天。”
要把陆延嘴里那个靠拳头打出一片天的不良少年,和被打飞两米远的怂狗联系在一起着实有些困难。
“知道了,”肖珩说,“厉害。”
陆延那时候确实厉害,混了一段时间,学校里没人再敢招惹他。
但那种状态并不好受,压抑、迷茫……种种情绪不断挣扎碰撞。
终于有一天,挣破了一道口。
他还记得那是一个深夜。
他从亲戚家出来,在街上乱晃,刚打完架,身上挂了彩。
他坐在路边的台阶上。
一群不良少年骑着摩托车从他边上载着歌开过去,鼓点、吉他、贝斯,男人的歌声——整首歌像被摩托车掀起的那阵风一样席卷而来,带着从绝望中挣扎出来的希望:
“被突然下起的雨淋湿的你
再度停下了脚步
依然相信着
你会比谁都高比谁都更接近天空
……”
劣质的车载音响还夹杂着雪花声底噪,但即使再劣质的音响也遮盖不住那份磅礴的力量感。
那是陆延第一次知道“摇滚乐队”。
由于条件有限,他攒钱买的第一把吉他是把最低级的烧火棍,没有人教,只能自己一个音一个音去试。
从这把烧火棍开始,一玩就是七年。
中途跑去组乐队后有了收入,陆延彻底从亲戚家脱离出来,平时住学校,放假就住酒吧杂货间。
那会儿他每天想的都是:我要离开这个地方。
想脱离,想跟这里的一切说再见。想冲出去。
高考前,他提前攒下c大的学费和一张去厦京市的单程票。
——然而以前走过的那段“错路”却不肯放过他。
一次演出结束后,乐队队长走过来说:“老七,最近有人一直在酒吧里打听你,叫什么龙哥,你认不认识?”
陆延把吉他装回琴包里,一时没想起来那个“龙哥”是谁。
队长拍拍他的肩,走之前提醒他:“小心点。”
地痞流氓间的矛盾,有时候不需要理由,四个字看你不爽就是最好的理由。
龙哥是上职高之后才混出‘龙哥’这个名号,以前叫“小龙”,被陆延摁在学校水池子里揍过。
那天龙哥和一群混混朋友去酒吧,在酒精和灯光的刺激下,眯着眼睛发现台上那位引得全场尖叫的吉他手是位“老熟人”,他把酒杯砸在桌上,啐了声说:“妈的,这小子现在这么风光?”
陆延原本没把这个小龙放在眼里。
“——老七,老四被人打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