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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(1 / 2)

周娇娥:“你这么说,不怕教主杀了你?难道你觉得跟朝廷有了联系,人家就不会卸磨杀驴了?”

朱纵举起那只缺了手指的手,脸色阴沉沉的:“看见这只手了么?这就是姜慈斩断的。那时候我刚赌得正欢,赚了好大一笔钱,就被他捉住。他给了我两个选择,要么去死,要么失去我的手指,加入圣教。”

周娇娥:“看来你选了第二条。难道这不好么?据我所知,你许多次赌输了钱,连命都要丢掉的时候,是姜慈把你找了回来,还给你填补了金钱的窟窿。你却只记得他对你的不好,忘了他对你的好?”

朱纵嘿笑一声:“咱们都是杀人无数、满手血腥的恶人,就别整这一出知恩图报的戏码了吧?忠诚,这个词你对一个赌徒说,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?我朱纵不是君子,就是个小人。我比不过姜慈的时候,自然只记得住他对我的好。现在嘛,跟朝廷作对,姜慈已是必死无疑了,我干嘛还替他卖命?自然只记得他对我的不好了!”

周娇娥哑然失笑:“你倒是一个坦坦荡荡的真小人。”

朱纵对这番评价,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:“那是自然。这个世界上,男人都爱酒色财气,我自然也不能免俗。我朱纵就是个再低俗不过的寻常人,你爱说我墙头草也好,说我识时务也罢,反正我就是喜欢赌。这回,我已经压下了赌注,那么你呢,周娇娥?”

周娇娥故作惊愕:“呀,奴家竟还有的选么?”

朱纵一本正经点头:“有啊!你可以选择束手就擒,从此跟我。或者不自量力地抵抗,在被打个半死之后,叫在场的弟兄们好好享用大名鼎鼎的梅天王!”

周娇娥的语气越发柔婉,几乎能滴出水来的娇艳:“你说话好粗鲁,奴家怕死啦——在做选择之前,奴家还想再问个问题嘛。”

只是这几句,朱纵就已听得头昏脑胀,一股电流从脊椎蔓延到脚后跟,叫他打了个激灵,再看身边其他人,都也是一副心脏被揉捏酥麻的模样,朱纵不由感慨道:“格老子的,你这娘们是真的骚,好,问吧,全当我可怜你了!只是不能问得太多,我朱纵没什么耐心。”

周娇娥笑吟吟:“这是自然——先前在牧康城中,我竟没能发现朝廷的动向,是你在暗中使劲么?”

朱纵哈哈大笑:“你才发现么?不错,正是我。圣教的天王之尊,有时候还是能拿来做鸡毛令箭的。”

周娇娥轻叹一声:“现在明白也不晚。我只以为最多是堂主来闹腾呢,再过分点,加上教主的两位弟妹,没想到现在居然连圣教的顶梁柱天王也倒戈了,实在是风霜刀剑,态势严峻啊。”

朱纵耐心耗尽,已没了多少兴致:“你既然已经知道答案,就说选择吧。”

周娇娥戴着手套的手,轻轻放在了斗笠上,她一直在笑,柔媚的声音夹杂一丝难以察觉的杀意:

“我选……”

“我选……杀光你们。”

晨光破晓, 温暖的阳光驱散了黑沉的阴云,雨住了,一丝光轻轻打下来, 照在周娇娥的身上。

朱纵先是冷笑,而后突然意识到什么,面色微变, 带着一丝疑窦与警觉,大喊道:“别废话了, 直接杀掉她!”

在武器攻击到周娇娥之前,她摘下了斗笠与面纱。

经历了一夜的暴雨,周娇娥浑身都被淋得湿透, 乌发凌乱,面色苍白, 这本该十分狼狈的姿态,在她展露出面容时,都已从摧残转化为装饰。

凌乱的乌发让她看起来亲切而天真,像刚刚贪玩回家,脸颊上蹭了块脏污的幼童,只叫人觉得可爱;苍白的面色让她又富有一种引人疯狂的楚楚可怜。

她的美已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, 甚至达到一种魔性的地步,无论是喜欢娇柔的女人,还是喜欢明艳的女人,只要是喜欢女人的男人,就无法拒绝她。

朱纵从没有见过周娇娥的脸, 但他向来对所有的绝代佳人传说嗤之以鼻, 觉得那都是没见过女人的乡野村夫的臆想,这个世界上, 绝不会有美丽到叫人看了便要发疯的女人,自诩见多识广,因此对周娇娥没有多少戒备之心。

可现在,他看着周娇娥,突然觉得,赌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,而世界上最值得去做的事,只有一件——

跪在周娇娥面前,对她顶礼膜拜,祈求她投来漫不经心的一瞥,为此,朱纵愿意付出一切,哪怕是低头舔她脚底踩过的路,也是极大的荣幸啊!

啪嗒。

一把刀掉在了地上。

啪嗒、砰、咚……

在场众人无法握住武器,它们一个接一个跌落在地,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狂热与迷恋的疯癫表情,他们跪下来,把脸贴在地上,颤抖着,憧憬着,渴求着周娇娥的垂怜。

周娇娥只是微笑,她的声音清晰无比地穿透了所有人的心,牢牢地镌刻在他们的大脑之中:

“彼此厮杀吧,我只要最后活下去的那个人。”

于是,厮杀开始了。

所有人都开始发疯,他们互相攻击,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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